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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三五”时期信息化发展规划
2016-12-16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需求牵引、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充分发挥信息化的支撑引领作用,以建设新型“智慧北京”为主线,以完善信息基础设施、构建信息惠民体系、推进城市智慧管理、培育融合创新生态为重点,全面推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民生服务、城市治理、产业升级等重点领域的深度融合和创新应用,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协调。按照整体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的思路,加强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统筹,妥善处理政府、市场和公众之间的关系,构建条块结合、城乡一体、京津冀协同的信息化发展格局。
  融合创新。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引导传统产业与互联网、大数据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模式和新业态,实现信息化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共享普惠。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及共性平台集约建设、开放共享,以购买服务和政企合作方式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推动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利用,促进形成惠及全民的信息服务体系。
  安全可控。大力发展自主创新核心技术、产品和服务,着力推进核心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快建设自主可控的信息基础设施,健全完善统筹集约、可信可控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确保公共信息安全。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信息化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创新、升级发展的新引擎和小康社会建设的助推器,北京成为互联网创新中心、信息化工业化融合创新中心、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和智慧城市建设示范区。
  建成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全面建成光网城市,政企用户宽带接入能力达到千兆,百兆宽带成为主流。第四代移动通信(4G)实现全覆盖,用户突破2000万。物联网感知设施和云计算、大数据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有线电视数字化及高清交互普及率达到90%。
  形成智能化城市管理体系。城市生命线、公共安全、城市规划、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智能感知和精准管控能力明显增强,网格化社会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安实现融合运行、城乡覆盖,基本形成基于大数据的监测预警和决策支撑体系。公共交通全面实现准点预报,环境监测和预警预报水平进一步提升。北京城市副中心成为高标准智慧城市示范区。
  构建便捷化公共服务格局。体验式消费、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等新模式广泛普及。公共数据开放单位超过90%,行政审批网上办理率超过95%,教育、健康医疗、公用事业等信息服务更加丰富,优质教育资源网络共享程度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覆盖面显著提升。
  培育高端智能、绿色融合的产业生态。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新产品、新模式和新业态,以及跨界融合企业大量涌现,分享经济不断壮大。金融、商务、制造、文化、能源等领域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发展水平和企业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生产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二、完善信息基础设施
  (一)升级网络基础设施
  提升公共网络服务水平。建设城乡一体、快速高效的全光纤网络,具备全网千兆接入扩展能力,实现用户签约带宽最低50兆、普及100兆。推动电信企业进一步提速降费,第四代移动通信实现有效面积全覆盖,并在北京城市副中心、2022年冬奥会场馆、2019年世园会园区等重点区域开展第五代移动通信(5G)商用示范。持续推进有线电视高清交互网络系统优化扩容,构建融合智能的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
  升级改造政务服务网络。对市级有线政务专网和800兆无线政务专网进行网络布局调整,提高专网设备国产化率,提升网络服务保障能力。研究800兆无线政务专网与物联数据传输专网在宽带数字集群业务方面的融合方案,确保实现业务互通和安全可控。
  (二)优化物联网感知设施
  完善智能运行感知设施。优化地下管线智能感知监测体系和城市公用设施、建筑、重点公共场所等的视频监控设备布局,加快建设城市环境感知和自动监测设施,加强对大气、水、噪声、辐射、土壤等生态环境要素的物联网监测。推进智能停车场、多功能路灯杆、综合管廊等新型物联网集成载体建设,推进以北斗为主体的导航和位置服务终端布局。建设完善公共和政务物联网应用支撑平台,加强对物联管理对象和感知设备的规范管理,实现各类感知数据的共享汇聚和整合应用。
  建设智慧生活感知设施。整合公共事业、政务、便民生活等服务资源,推动基于数字电视的智慧生活综合服务云平台和终端设施建设。推动基于互联网和智能硬件的智慧生活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在社区、公共场所、办公楼等区域部署智能服务终端和可穿戴设备应用环境,支持智能机器人、智能支付、虚拟现实等智能化应用。
  (三)建设大数据和云计算基础设施
  建设云服务设施。统筹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和电子政务内网云服务平台,推动全市各部门应用系统迁移上云。统筹建设政务数据中心体系,形成以北京城市副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信息安全容灾备份中心、数字北京大厦为核心节点,以若干重点领域数据中心和区级数据中心为支撑的电子政务发展格局。推动建设交通、医疗、教育、文化等重点行业的战略性公有云服务平台,在养老、健康医疗、家政服务、旅游休闲等民生领域鼓励发展公有云服务。
  构建数据资源体系。梳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健全数据采集机制,统筹建设市、区两级大数据汇聚中心,完善各级业务数据库和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并实现与国家基础信息库对接。建设完善重点领域主题数据库,实现信用、交通、环保、医疗、教育、旅游、养老等重点领域的数据汇聚和交叉检验。整合房屋建筑、道路交通、城管执法、园林绿化、公共安全、应急指挥、社会管理等行业数据,建立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和市情综合数据库。
  推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升级市大数据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大数据交易中心,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清单,明确公共数据共享范围和方式,健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机制,推动政务部门和事业单位间数据共享和公共数据开放。制定公共机构数据开放计划,优先开放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地理、文化、养老、教育、环保、旅游、农业、统计、气象、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政府数据,推动公共数据资源集中开放。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主动采集并开放共享数据,加强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汇聚。
  三、构建信息惠民体系
  (一)推进公共服务便捷化
  整合政务服务信息。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开展统一电子证照服务,实现群众办事“一号”申请。建设完善市政务服务中心信息系统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一网”办理,并有效对接电子监察系统,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全过程信息公开和全流程监督管理。完善“首都之窗”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升级完善“北京服务您”市民服务综合平台,推进北京法人“一证通”应用,建成市民统一身份认证体系。以北京通“一号式”线上线下惠民服务整合为契机,打造集约便民服务渠道,率先在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落实信息利民惠民政策。
  完善社区信息服务。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社区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推动水电气热缴费、细颗粒物污染预警、交通诱导等各类公共服务进家入户,实现网上自助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建设社区服务电商平台和智慧生活体验店,规范智能菜柜、智能快递柜等智能服务终端应用,推进社区周边教育、医疗、餐饮、超市、娱乐等服务资源网上整合,拓展自助服务、社区代办、邮政快递等服务渠道,打造社区“一刻钟”商圈。
  加强农村信息建设。建设运行1000家益农信息社、200个智慧乡村和500家智能农场,促进信息化与农村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探索打造以企业为主导、多方共建的智慧乡村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完善北京移动农网、村级信息服务站及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平台等农村信息服务体系。
  强化特定人群信息服务。搭建民政、卫生、社保等领域的大数据平台,有效扩展住房保障资格审核、低保申请复审等民生保障领域的大数据应用,支撑劳动就业、社会救助和扶贫脱贫等服务功能向社区(行政村)延伸,向城乡劳动者和特定人群提供就业帮扶、社会救助等信息服务。推进助残信息化应用,推动政府网站和社会媒体的无障碍建设。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服务,实现面向流动人口的购房、子女教育、婚孕等信息的及时推送和在线服务。
  (二)推进民生服务智慧化
  发展智慧教育教学服务。加快推进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融合创新,推动优质义务教育资源学区共享和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开放共享。积极推动“互联网+”教育有序发展,搭建教育云平台,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基于教育大数据创新在线教育教学模式,提供针对不同受教育人群的智慧教育服务,满足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建设需求。
  普及智慧健康医疗服务。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信息化体系,实现城乡患者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统筹建立市、区两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功能,推动医疗卫生机构间信息共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社区居民全覆盖。实施数字化医院建设,建设北京人口健康云。建设养老服务平台和老年人口数据库,建立完善医疗、养老、健康服务一体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广普及面向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手机、可穿戴设备和急救呼叫设备,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探索养老机构与医院远程医疗合作模式,试点开展定制化养老医疗健康服务。
  推进智慧旅游文化服务。完善“北京旅游网”,推进智慧旅游建设,打造特色景区文化,发展首都工业旅游。建设2019年世界园艺博览会信息平台,建成“智慧世园”。建立旅游投诉及评价全媒体交互中心,加强旅游市场信息化监管。发展新媒体服务渠道,搭建文化传播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推进数字文化服务进社区入家庭。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互鉴。鼓励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文化艺术产品交易、影视作品众筹,培育网络剧、微电影等新型文化业态。
  四、推进城市智慧管理
  (一)精细管理
  综合管理。推广开放式网格化管理模式,推进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城市管理、社会治安融合运行、城乡覆盖,通过实现与首都之窗、微信、微博等公共平台对接,鼓励市民广泛参与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统筹建设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和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真正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等功能“五位一体”、实用高效。统筹建设“多规合一”的信息管理平台,充分发挥信息化对全市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管控的支撑约束作用。
  人口管理。以落实《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为契机,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全市联网、部门联动的常住人口信息系统,加强人口信息共享,实现以业控人、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促进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建立人口管理宏观决策服务平台,为人口管理、产业空间布局、交通设施建设、能源资源调配等提供决策支撑。
  交通管理。建立全市统一的综合交通服务大数据平台,完善交通数据多渠道采集和汇聚整合,加强交通数据开放共享和多元化融合利用,支撑路侧停车、出行导引、畅通道路微循环等政策制定和实施,促进缓解交通拥堵。支持企业发展移动交通服务,稳妥推进定制交通和分享经济模式发展。推进重要交通枢纽信息服务设施建设,增强综合交通安全运行和极端气象条件下的交通保障能力。
  环境监管。实施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推进生态环境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促进环境治理业务协同。建立环境资源信息中心,完善大气、水、森林等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整合多部门、多渠道环境信息资源,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的综合分析和预测预警应用。强化固体废弃物等垃圾污染物监测、风险防范。建设国土资源大数据服务支撑平台,提升土地资源空间利用效率。建设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林地、农田、草地、水面、荒山荒地等的资源资产登记和管理。
  (二)精准调控
  强化经济调节。完善市宏观经济基础数据库,建立健全与高精尖经济结构相适应的经济调控数据体系,定期发布有关统计指标和数据。加强互联网数据资源与政务数据资源的关联分析和融合利用,支撑财政、金融、税收、统计、消费、投资、进出口、产业运行、劳动就业、质量安全、节能减排等领域的动态监测和预测预警。
  加强市场监管。推动政务部门和企业数据开放共享,建立全市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管的环境和机制。对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食品、药品、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特种设备等重要产品加强监督管理,利用物联网、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加强互联网交易监管,推行网络经营者身份标识制度,完善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手段和机制,推广应用网站可信标识,推进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
  (三)精确保障
  信用信息共享。加快全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库建设,完善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促进信用信息整合利用,并实现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互联互通。促进实施信用承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各行业“黑名单”等制度。强化执法处罚数据与信用数据库、前端审批管理和末端执法处罚等数据对接,推动信用记录在行政审批、财政资金补贴、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科技项目立项等领域的共享应用。
  城市安全与应急管理。加强市综合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构建全市统一的综合应急指挥体系,提升综合协调指挥能力。围绕人、地、物、事、组织等基础信息要素和吃、住、行、消、乐等基本活动轨迹建立首都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构建集情报研判、社会防控等于一体的维稳与应急处置技术体系。完善安全生产智能监管网络,提升监管能力。建立电梯应急处置物联网信息平台,提升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能力。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销售等流通环节的全过程信息化监控。完善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监管体系,实现地上地下统一管理、整体联动安全防控。建设完善地下管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推进城市管廊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五、构建融合创新生态
  (一)促进创新创业
  强化自主创新。重点支持核心芯片、元器件和设备的自主研发及产业化,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操作系统及集成开发平台,建立开放、安全、云端融合的应用服务支撑平台,实现规模化应用和推广。加强对密码安全、数据安全、可信计算、访问控制等领域核心技术和产品的自主研发,突破信息化的基础、通用、非对称、前沿、颠覆性技术。
  推进开放创新。推进首都科技资源在线开放,鼓励第三方机构以市场化方式运营科技资源,加大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等的网络化开放力度,为创业者和中小企业提供低门槛、便捷的科技资源服务。鼓励互联网企业向创新创业主体开放技术、管理等资源。
  发展众创空间。大力支持网络众创空间和创新型孵化器发展,完善协同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整合互联网资源和行业资源,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设计、测试、生产、融资、运营等创新创业服务。鼓励创业群体围绕互联网跨界融合发展需求,运用互联网技术和平台进行创新创业,培育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新业态。
  (二)推动融合升级
  聚焦制造模式创新。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深度应用,培育发展新产品、新工艺、新模式、新业态,实现“在北京制造”到“由北京创造”转型。重点推进传感器、智能仪控系统等核心装置和高档数控机床、智能机器人等高端智能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鼓励企业进行全流程再造和产业链优化,支持开展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大力发展个性化定制、众包、网络制造、云制造、协同制造等制造模式,推进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工业大数据、工业云和工业电子商务的创新应用。鼓励发展产品全生命周期、远程诊断维护等在线服务新模式,加快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引导传统制造业面向设计等延伸服务领域转型。
  促进跨界融合创新。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推动生产性服务业、现代金融、电子商务、文化、旅游等重点服务业创新服务内容和模式,实现提质增效。支持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推进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和安全风险防控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新型电商发展,拓展生活服务领域的电商应用,巩固发展企业对个人、企业对企业电子商务,打造全国领先的网上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推动农业发展创新。深化应用物联网、大数据、北斗导航、智能设备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农业发展改造升级,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精准化智能化。发展农业农村大数据,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鼓励社会资本深度开发和利用农业数据资源,增强农业综合信息服务能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可追溯。
  (三)推进信息产业发展
  推进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加强智能传感器和工业控制芯片、物联网芯片、移动通讯芯片等的研发与产业化,加快传感器网络、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仪器仪表、智能分析软件等软硬件技术和产品研发。推进物联网与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卫星通信等的融合发展。发展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应用及软件服务等相关产业,构建完善的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产业链。探索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智能硬件产业链上下游协作共赢的新型商业模式。
  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发展。重点突破海量数据存储与管理、数据清洗、数据可视化、分析挖掘和人工智能等核心技术,支持相关软硬件产品发展,带动芯片、操作系统等核心基础产品发展。大力发展工业领域和金融、交通、医疗、教育等重点行业云平台和大数据解决方案,加快健全完善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等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大数据、云计算产业链。深入推进祥云3.0工程,培育一批面向全球的平台型龙头企业,打造千亿元级大数据和云计算产业集群。
  培育信息产业发展新增长点。加快信息物理系统、人工智能、认知计算、增强现实、第五代移动通信、未来网络、空天地一体化网络等前沿共性关键技术的攻关和产业化,培育产业发展新潜力。加快车联网、工业互联网、能源互联网等标准研制、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行业领军企业。培育发展移动互联网、北斗卫星导航产品、云终端、新一代健康诊疗等信息消费新热点。
  六、实施重大战略专项
  (一)京津冀信息化协同发展专项
  共同推进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统筹规划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和下一代互联网试点建设,推动重点协同区域无线政务网互联互通。推进京津冀云计算数据中心统筹规划布局和共建共享,鼓励开展异地容灾备份。
  共同推进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京津冀人口动态监测与信息共享平台、人口健康信息协同管理平台和远程医学影像与病理会诊中心。推进京津冀全路网交通信息共享,构建京津冀统一的大气、水、土壤、地质资源环境、动植物疫病、固体废弃物等监测预警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支持在京高等院校、医院、养老机构等利用互联网平台拓展服务半径,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对接。
  共同推进信息化对接协作。建立信息化支撑的产业对接协作平台和协同创新平台,促进科技创新资源和成果开放共享。加快张北云计算产业基地和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建设京津冀产权信息共享及交易平台,推动区域产权市场一体化。探索“互联网+”协同制造模式,推动形成覆盖区域的生产性服务业辐射圈。推进京津冀历史文化遗产共同保护利用的数据开放共享,推动形成京津冀大旅游格局。建立京津冀农业农村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区域性农产品监测结果互认和质量可追溯体系,推广普及精细化农业。
  共同推进科技冬奥筹备。推进2022年北京冬奥会信息基础设施、无线电管理专项、综合信息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综合信息服务设施的建设和服务标准,研究制定冬奥会信息服务保障预案,建立冬奥会信息化协同保障工作机制。
  (二)网络空间安全保障专项
  构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明确将政府部门及金融、能源、电力、通信、交通、公共安全、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的网络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关键数据资源、重要控制系统纳入网络安全重点保护对象。明确重点保护对象的管理、建设、运维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管,开展联合检查、安全监测、等级测评、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与整改,提升重点保护对象关键设备的安全可靠水平。加强城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信息安全管理,着力解决云计算虚拟化与集约化、物联网感知与传输、智能位置服务、海量数据存储应用、移动互联网应用等方面的信息安全问题,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与关键数据资源的安全技术和管理保障体系。
  增强网络安全防御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问题研究及标准规范研制,加强安全可控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完善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和责任认定等信息共享安全服务,加强网络安全评估、安全定级备案、安全测评和安全审查。推动信息安全与云计算、大数据的融合发展,在政务、金融等重点领域部署安全系统,提高自主保障能力。完善全市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七、加大保障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健全机制,明确分工,切实加强对信息化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自觉将信息化发展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发展规划,建立数据开放共享的统筹协调机制和以数据生产、开放共享、融合利用为核心的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机制,开展年度督查考核与跟踪评估,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二)完善政策标准。积极推动《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等法规规章的修订,加快完善政务数据开放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等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研究制定有利于“互联网+”创新发展的市场监管政策,不断完善重点行业信息安全标准规范。
  (三)加大资金支持。统筹利用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品研发以及公共服务平台、应用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支持信息化发展的财政政策,充分利用政府引导资金,吸引社会资本设立信息化创新创业扶持基金。
  (四)培养专业队伍。建立适应信息化发展需要的人才评价制度和激励机制,探索建立信息化领域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利益分配机制,充分运用“千人计划”“海聚工程”等支持政策,吸引信息化高端人才集聚,加强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的人才培养。
  (五)加强交流合作。支持企业参与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国际标准创制,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与国际科研学术机构交流合作,开展人才交流、联合设立实验室等活动。鼓励信息技术企业参与国际竞争,通过海外并购和设立海外研发中心、海外产业园区等方式拓展发展空间。